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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海市开展中小河道综合整治 取缔“十小”工业污染企业
更新时间:2017-06-19   点击次数:1100次

目前,各区都按计划,稳步推进河道整治工程。记者从上海市水务局了解到,为推进中小河道整治长效管理标准化,市水务局出台了《上海市中小河道综合整治和长效管理工作导则》。

 按照到2017年底、全市基本消除河道黑臭现象的目标。目前,各区都按计划,稳步推进河道整治工程。记者从上海市水务局了解到,为推进中小河道整治长效管理标准化,市水务局出台了《上海市中小河道综合整治和长效管理工作导则》。

《导则》对全市城乡中小河道综合整治工作提出指导规程,对长效管理提出管理标准。体现了低影响可持续发展的治理理念。涵盖了方案编制、河道巡查、运维管理、水质监测、引清调水、应急处置等中小河道长效管理内容。同时,强化了污染物总量削减与河湖水面积只增不减的“红线”管控。

按照目标,2017年底上海实现全市中小河道基本消除黑臭,水域面积只增不减,水质有效提升,人居环境明显改善,公众满意度显著提高。

到2020年,基本消除丧失使用功能的(劣V类)水体,重要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提升到78%,河湖水面率达到10.1%。沿河污水排放口截污率应达到100%,工业企业废水达标率应达到100%,市政管网雨污混接点调查覆盖率应达到100%,并制订雨污混接点年度改造计划,逐年完成改造。

 据悉,上海将健全企业排污许可证制度。对于不符合区域和产业规划、难以达到环保标准的,应实施产业结构调整。全面取缔不符合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的造纸、印染、电镀等严重污染环境的“十小”工业企业。

 上海市水务局表示,河道综合整治完成后,公众调查评议满意率应达到90%以上。河道综合整治完成后连续三个月,河道水体感官应不黑不臭,水质主要指标溶解氧浓度应≥2.0mg/L,氨氮浓度应≤5.0mg/L,透明度应≥25cm。

 另外,市、区两级水务、环保、交通、*、*等部门,将完善执法协同工作机制和制度,推进联合执法,对污染者有更多的震慑作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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