分享德国“环保经”
更新时间:2014-04-10 点击次数:959次
目前,中国正面临沉重的环保压力,在时不我待的局面下,对全国温室气体排放设置上限值以及设定中长期低碳发展路线图,已被提上议事日程。
然而,由于中国在环保方面欠账太多,种种节能、减排温室气体、消除污染的目标达成必须学习国外的先进环保技术与理念,比如德国在环境保护方面的经验就值得我们借鉴学习。
其实,德国的环境并不是一直都很好。二战后德国经济恢复很快,工业发展迅猛。到上世纪60~70年代污染也很严重,在许多重化工企业周边,人们必须掩鼻而过,天空总是灰蒙蒙的看不见蓝天白云。随着德国大规模战后重建,大批能源、化工、冶炼企业都需要从莱茵河索取工业用水,又将大量污水排入河中,莱茵河水急剧恶化,莱茵河畔生态遭到毁灭性打击。周边土壤和地下水受到污染,自然生态环境遭受破坏,民众深受其害。民众和政府都认识到再不治理环境,国家很难持续发展。德国政府从20世纪70年代起开始着手进行环境立法工作,逐步形成了一整套的环保系统,并把环保法扩大到经济生活各个领域。下面从几个方面介绍德国在改善环境问题上作出的卓有成效的工作,以资借鉴。
从上个世纪70年代开始,西德出台了一系列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,有1972年的《垃圾处理法》、1974年的《控制大气排放法》、1976年的《控制水污染防治法》、1983年的《控制燃烧污染法》,1986年建立了联邦及各州的环保局,接着在1994年把环保责任写入国家基本大法。
德国大约有8000部联邦和各州的环境法律,除此之外,欧盟还有400多部法规在德国执行,政府有50万人在管理环保法律。
在交通方面,通过使用无铅汽油减少污染。目前德国无铅汽油使用率几乎达100%,而且在欧盟范围内汽车都要安装一个三通调节催化器,使二氧化碳、碳氢化合物、一氧化碳对空气的污染日益减少,氮氧化物大约减少50%。
为保护海洋在内的水域,德国颁布了《废水征税法》,大力减少了废水中有害物质与营养物,市民也要负担较贵的水费和防治水污染费,以此提高人们的节水意识和防治水污染意识。
德国是一个法制国家,环保法律完善,执法力度很大,对环保的经济投入力度也很大。除了取得上述明显效果外,无形的效果是公民和企业的环保意识提高了,工业界和经济界认识到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并不是对立的,良好的大气条件水源和土地是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基础,在德国直接间接从事环保工作的大约有100万人,德国的环境保护产业在其贸易中占的比重为18%以上。
另外还有一个数字可以说明德国企业界的环保意识。ISO是非政府标准化组织,其中ISO14000是一个环境管理标准,在欧盟已有3000多家企业取得这一标准认证,而德国就占到了2/3,超过2000家。
德国环境政策的制定遵循3个原则:预防原则,环境政策制定应做到或损害的人要负责并防微杜渐,避免先污染后治理。肇事原则,给环境造影响或损害的人要负责并承担避免或消除环境受损的费用。合作原则,国家吸收经济界、公民、社会团体参与解决环境问题,因为保护环境人人有责。其中肇事原则在德国的环境法律中表现突出。
如今的德国从工厂到农村,到处都是迷人的景色和清新的空气、开阔的草地、无污染的风力发电、大风车以及清澈流淌的河流,无不体现着由环保所带来的祥和与恬静。
德国的环保经验有以下几点值得我们借鉴:制定完善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,并坚决持久实施。而我国虽也有相应法律但不完善,甚至在一定程度上法律法规执行方面有漏洞。
建立环境保护主义理论和组织,形成环境保护社会氛围。西方国家的工业发展造成了环境恶化,使他们较早地认识到环境保护的重要性,他们先污染后治理的错误我们不能再犯,吸取国外经验走出一条新型工业化之路。
提高整个社会公众的环境保护意识。笔者认为环境保护不仅是一种方法或者手段,它更大程度上应该是一种先进的思想理念,是一种国家层面的规划。我们国家正在调整转型,对于有发展潜力的城市万万不可操之过急,应该大战之前规划先行,预防为主,比如是否可以限制私家车的发展,限制重工业数量等,总之,决不能再走先污染后治理的老路。